为进一步加大基层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强化基层环境监察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越环组办〔2018〕47号),大东街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员不占编制,依法建立劳动(劳务)关系。
二、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区及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和统筹辖地环保联络员队伍和有关环保工作的人力资源,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排污申报、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配合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并及时向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8.负责越秀区政府、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它环保工作等。
9.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对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7.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
(2)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
(3)具有c牌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
(4)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缺员补录等程序进行。
(一)预报名
1.报考者登陆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下载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报名表.docx
(附件1)、
,于2020年12月3日前将《报名表》、《疫情调查问卷》打包(邮件主题、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电子邮箱287758516@qq.com。
(二)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化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1.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解聘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及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1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成功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劳务)合同管理。
4.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缺员补录
试用期之内,如遇本次招聘人员辞职(退)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通过考核者可以补录。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3825331)